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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别: |
政府工作部门 |
| 单位名称: |
上虞市财政地税局 |
| 英文名: |
Shangyu Finance &Local Taxation Bureau |
| 单位地址: |
上虞市百官街道体育场路18号 |
| 邮政编码: |
312300 |
|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
2027519 |
| 公开监督e-mail地址: |
sycs@sycs.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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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上虞市财政局与上虞市地方税务局实行合署办公,习惯上统称财政地税局。财政局是市政府下属职能部门,地税局是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税收管理部门。根据《中共上虞市委 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虞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01]41号)财政局增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 (一)上虞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进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核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4、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市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5、负责行政机关小汽车编制管理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的审核、审批工作。 6、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及政府性基金(费)等资金收支,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和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市级有关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7、负责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委派和管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监事;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8、管理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价资格;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 9、负责全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争取项目,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0、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制定;提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珠算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3、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4、制定财税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指导市级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项。 (二)上虞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基金、费、附加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按照省地方税务局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征管具体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和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负责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7、组织开展税务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以及地方税政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8、承办省及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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