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8-4-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
  根据《上虞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07]27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确定汤浦童装产业园作为全市“三合一”场所整治示范点,并于 2007年12月27日在汤浦镇组织召开了全市“三合一”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就“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会后,各乡镇、街道也相继部署并开展了三合一”排查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个别乡镇、街道思想上不够重视,人员、时间、责任没有落实,排查不够细致,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等等,离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省政府明确要求在2008年底前基本消除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立即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要充分结合各地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在原有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各类场所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逐一登记。按照整改难度、危害大小进行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完成全面排查阶段工作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争取在本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新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要及时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当地“三合一”场所的生产特点和分布区域,适时开展排查“回头看”工作,真正做到不留死角,排查工作要贯穿整个整治过程,尤其是在部分产业的生产旺季;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研究源头控制的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回潮”的现象。
  三、坚持标准,落实措施。消防部门要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调查和分析当地的产业特点和经济结构,密切关注我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数量及整改状况,对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再次核实、修改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在整改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及技术指导工作。(联系人:曾志,联系电话:15967569999 82209992)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排查治理活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和拒不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场所,要借助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信息是各级领导了解治理情况,反映工作成效和指导工作开展的有效方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禁“瞒报、虚报、漏报、不报”等现象出现。要明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情况的信息,经整治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及时摘编上报或下发,以指导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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