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经济开发区的外资项目,实到账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下的,土地价格每亩7万元人民币;101—300万美元,每亩6万元;301—500万美元,每亩5.5万元;501—1000万美元,每亩5万元。落户精细化工园区的外资项目,实到账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下,土地价格每亩5万元;101—300万美元,每亩4.5万元;301—500万美元,每亩4万元;501—1000万美元,每亩3.5万元。外商实到账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在土地价格上再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