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申请
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
需提供文件(一式两份):
1、投资者签署的项目请示件。
二、立项
(如不涉及征用土地、进口设备免税申报项目可省略审批)
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需提供文件(一式三份):
1、投资者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人民政府意见(复印件);
3、投资者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
4、投资者资信证明;
5、投资者法定代表资格证明(如登记文件、董事局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中提及等形式。如属个人投资则可省略),法律文件如系授权代表签署的,还须附授权书(正本)和被授权者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6、有关部门意见、特别批文、证明(例如特殊行业经营许可批复、环保评估、建筑行业资质证明、土地及规划预审意见等);
7、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如属外文书写,应同时附有中文译文。
三、各称预登记
主管部门:绍兴市工商局(挂“上虞”地域名的可在上虞市工商局办理)
需提供文件(一式一份):
1、立项批复;
2、立项时提供的文件(全套)。
四、章程审批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局
需提供文件(一式三份):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表格式,可在主管部门领取)
2、章程及附件(包括实物投入清单、进口设备清单、董事会名单、董事委派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立项批复;
5、立项时提供的文件(全套);
6、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有关文件。
五、机构代码预领
主管部门:绍兴市技监局需提供文件(一式一份):
l、市外经贸局批复件。
六、申领批准证书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局 需提供文件(一式一份):
1、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七、注册登记
主管部门:市工商局 需提供文件(一式二份):
1、批准证书副本1;
2、市外经贸局批复件;
3、章程审批时提供的文件(全套,其中正本一套);
4、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有关文件(包括登记表格、有关人员照片、证明文件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