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  
 
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
日期: 2007-8-29   
新闻图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进一步构筑招商引资新平台,努力为中小型企业发展创设便利环境,推进开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虞经济开发区计划投资4亿多元,规划建设两个高品位的标准厂房园区。
  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园区地处开发区中心地块,规划总占地面积655亩,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东靠正在放工的京杭甬运河,东西横贯开发区主干道人民西路,距上三高速不到二公里。
  标准厂房总规划设计方案由香港(A&I)建筑与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体方案既体现城市景观要求,又充分体现经济、实用。园区按照国际理念设计,国际模式管理,突出现代工业企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园区内生活区、生产区相互独立,集中配置,区内配套完善。厂区内四周以宽分别为8米、10米网状道路环道,可保证大型集装厢车畅通运行。厂房以单体三层和大跨度单层两种形式为主,厂房设计长度为60~90米,宽度为30米,其中单层层高8.4米,三层高14.1米(一层高4.8米,二层、三层高均为4.2米,层面高0.9米),各单体均配置独立配电房及货梯。层顶采用蓝色彩钢加铝铂钢丝,中央设有采光、通风双重功能。
  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标准厂房于2005年6月动工,占地面积75亩,建造标准厂房10幢,其中单层4幢,三层6幢,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工程于2006年6月全部建设配套完工,于2006年8月可交付投用。二期标准厂房于6月份摘牌,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建造厂房5幢,单层2幢,三层3幢,计划于2006年12月底主体建设完成。
   标准厂房由“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统一负责租赁,主要引进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节能以及针织服装等无污染的高档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机构。入驻企业在购买、租赁标准厂房时可依据虞政办发[2004]261号、虞政办发[2005]133号、虞政办发[2006]84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市定优惠政策。
  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工业园区竭诚欢迎中外工商业人士加盟兴业,投资发展!
浏览: ( 2367 )
[打印]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上虞市信息中心 
运营维护:上虞市千里马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2612391 Email:sinasy@163.com
版权所有 浙江上虞市人民政府